政府及公共行政

入境事務助理員

詳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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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責

入境事務助理員主要執行與入境、人事登記、生死及婚姻登記等香港法例有關的職務 (包括一 般搜查、看管、護送、巡邏、接待、駕駛等工作) 及行動職務,當中包括但不限於偵查偽造證件。 (須受紀律約束、接受全日制入職訓練、穿着制服、輪班當值,並或須駕駛政府車輛及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工作) 。他們檢查個人的護照、簽證和其他旅行證件,以確定他們其進入及離開香港的資格;拘留違反入境法的人士;參與打擊偽造證件行動;執行出生、死亡和婚姻登記的職務;與其他執法部門合作調查和起訴嫌疑違反入境條例的人士;執行相關的行政工作。

基本資歷要求
學歷要求
相關學士或高級文憑 / 副學士或中學文憑 (DSE):五科3級
行業特定能力
出入境管制執法知識及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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