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及公共行政

入境事务助理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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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责

入境事务助理员主要执行与入境、人事登记、生死及婚姻登记等香港法例有关的职务 (包括一 般搜查、看管、护送、巡逻、接待、驾驶等工作) 及行动职务,当中包括但不限于侦查伪造证件。 (须受纪律约束、接受全日制入职训练、穿着制服、轮班当值,并或须驾驶政府车辆及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的地方工作) 。他们检查个人的护照、签证和其他旅行证件,以确定他们其进入及离开香港的资格;拘留违反入境法的人士;参与打击伪造证件行动;执行出生、死亡和婚姻登记的职务;与其他执法部门合作调查和起诉嫌疑违反入境条例的人士;执行相关的行政工作。

基本资历要求
学历要求
相关学士或高级文凭 / 副学士或中学文凭 (DSE):五科3级
行业特定能力
出入境管制执法知识及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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