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及公共行政
警務督察
詳情
職責
警務督察主要負責管理屬下警員。他們維持治安、防止及偵破罪案,並處理公眾查詢。他們檢查犯罪現場以尋找線索和證據、觀察嫌疑犯的活動、分析證據以確定犯罪行為,並收集資料作檢控。他們擬備調查報告、保存疑犯的記錄或相關資料,並提交報告及申請拘捕令。他們須遵守警隊條例有關紀律事宜的規定。
基本資歷要求
學歷要求
持有學士;或文憑 / 高級文憑 / 副學士;或中學文憑 (DSE):五科3級
行業特定能力
防止罪案的洞察力
相關教育與培訓
學位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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