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及公共行政

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

詳情
arrow
arrow
職責

程式編製員及軟件工程師開發應用程式,讓他人在電腦上執行特定工作。軟件工程師研究、設計、開發和測試操作系統。他們建立操作規範,制訂和分析現有或新的軟體要求。程序編製員編寫、修改和測試編碼,使電腦應用程式和軟件能正常運行。

基本資歷要求
學歷要求

認可的電腦科學、軟件工程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

行業特定能力
分析能力
創造力
解題技巧
篩選活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