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及公共行政

中學教師

詳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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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責

中學教師教授各中學學科課程內容和各種技能,為學生日後升大學及投入職場作好準備。他們亦須發展和監督課堂活動 (項目) 、實地考察、參觀或其他學習經歷,並指導學生從這些活動中學習。

基本資歷要求
學歷要求
通常持有香港教育大學頒發的教育學士學位;或持有由其他香港的大學所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
行業特定能力
專業教育知識和教學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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